13歲男童「墜26樓身亡」...管理員「一看到爸媽」拒絕賠償
2024年11月,13歲男孩孫某(化姓)和家人發生爭執后,從所住小區26層的公共走廊區域跳下,后不治身亡。男孩家屬將小區物業告上法庭,認為公共走廊窗戶安全鎖扣長期缺失且未安裝限位器,物業公司未盡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一審法院審理后判決物業擔責20%,並賠償男孩家屬各項損失20.8萬餘元(約新台幣93萬)。
一審判決后,物業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記者近日從裁判文書網了解到,二審法院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物業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資料圖,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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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認定,2024年11月某日,當地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西安市雁塔區有一男子死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及屍表檢驗,判定死者符合高墜死亡特徵,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家屬對死亡原因無異議。死者孫某墜亡時為13歲。另查,孫某是從小區26層墜落導致死亡,公共走廊的安全鎖扣缺失且未安裝限位器。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中,事故發生樓道系小區公共區域,物業公司負有物業管理職責,其對公共樓道存在的安全風險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未能盡到管理義務,對於孫某墜亡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孫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未履行監護職責,未及時發現孫某的異常狀態,其父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同時,孫某雖系未成年人,其對身在高處可能發生的危險應具備一定的認知能力,但其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對其自身損害結果的發生亦存在一定過錯。綜合考慮本案實際情況,酌定由物業公司承擔20%的責任。賠償孫某家屬各項損失208274.8元(約新台幣93萬)。

圖片來源:《太報》
一審判決后,物業公司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