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判12年!北部政壇大咖「遭到停職」縣府發聲了
據了解,李志鏞在擔任鄉長期間,被控將公所發包的標案預先內定給特定業者得標,事後疑似向廠商收取賄款,因而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李志鏞確實收受新台幣20萬元賄賂,因此在4月2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名,重判他12年有期徒刑,同時褫奪公權3年。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面對法院的判決,李志鏞本人始終否認有收賄的行為,並在判決後公開宣布,將徹底退出政治圈與所有選舉活動,為這起震撼地方政壇的貪污案畫下句點。
據了解,李志鏞在擔任鄉長期間,被控將公所發包的標案預先內定給特定業者得標,事後疑似向廠商收取賄款,因而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李志鏞確實收受新台幣20萬元賄賂,因此在4月2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名,重判他12年有期徒刑,同時褫奪公權3年。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面對法院的判決,李志鏞本人始終否認有收賄的行為,並在判決後公開宣布,將徹底退出政治圈與所有選舉活動,為這起震撼地方政壇的貪污案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