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突然倒下!護理師身亡「為這件事不算工傷」家屬痛討公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對此,有律師表示,法律條文存在剛性邊界,但陳佳佳就職的茅台集團可通過人文關懷妥善善後,協助家屬申領養老保險項下的喪葬費、撫恤金等法定待遇,或提供專項慰問金,承擔喪葬相關開支、為陳佳佳的未成年兒子提供長期助學補助等,以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彌補法律與情理之間的落差。另據大風新聞,母親林女士告訴記者,女兒當初從貴陽醫學院畢業,工作中不斷努力,拿到了吉林大學的本科文憑,2018年通過考試成為茅台醫院護士,去世前是主管護師,「她幾年前離婚,有個8歲的兒子。」
弟弟陳先生介紹說,事後他從姐姐同事處進一步了解到,事發當天中午下班時姐姐感覺頭痛,午休起床上班時喊頭痛得厲害,同時伴有嘔吐癥狀,「她坐在給病人注射那個房間的椅子上,趴在桌上說先休息一下,後來同事發現情況不對勁,就把她送到旁邊的CT室拍照,又把她送到急診室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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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VBS》
母親林女士稱,她了解到的情況是,當天下午3時左右,女兒從CT室推出來表情痛苦,被送到急診室搶救躺在床上還起身嘔吐了3次,當時還有意識,手腳也能動,還能解鎖手機,讓同事看電話號碼聯繫家人,「當初她從廁所出來到被推出CT室,這20分鐘發生了什麼,我們至今不知道,醫院說工作區域沒有監控。」林女士說,事發后他們希望茅台醫院向遵義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9月17日,該局出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稱,該局調查核實的情況是,陳佳佳系貴州茅台醫院職工,從事護理工作。2026年8月4日下午2:30左右,她在工作過程中突發疾病,經該醫院醫治,於8月14日死亡,死亡原因為腦室出血等。
同時還稱,陳佳佳受到的事故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認定或視同工傷情形,現決定不予認定或視同為工傷,「對本決定書不服的,可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向遵義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習水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大風新聞記者聯繫上了茅台醫院,就陳佳佳當初發病時的相關情況以及善後處理等問題擬作進一步求證採訪,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回應稱,陳佳佳確因突發腦出血不幸去世,但具體情況不清楚。遵義市仁懷市衛健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目前他們正在按流程規範地、妥善地處理此事,具體處理情況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