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遺贈稅增「大老婆條款」!行政院拍板修法

財政部說明,修正草案第六條新增規定,往生者在過世前兩年內贈與配偶、各順位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若併入遺產課稅時,將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的比例計算應繳稅額,由各受贈人負擔,且以受贈財產為繳納上限。此外,修正條文也增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方式,將往生者過世前兩年贈與配偶的財產視為現存財產,且受贈財產不得用於履行給付義務。

圖片來源:ETtoday


另外,修法也刪除遺產稅須達三十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並調整分期繳納的利息計算基準。同時新增繼承人可採多數決方式使用遺產中的存款繳稅,而受贈人若要以遺產抵繳稅額,則需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財政部強調,此次修法可維護繼承人與受贈人的財產權及租稅公平,將積極與立法院溝通,盼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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