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28年!商場花壇挖出「母親白骨屍體」 兒子「拿出泛黃老照片」淚崩還原現場:只求殺人償命
黃平和媽媽唯一一張合影 受訪者提供
我從小幾乎沒有和媽媽分開過,一歲多跟著她回四川,她做生意穩定後就把我接到身邊,我讀小學,每天放學都在店裡,晚上跟她睡一張床,再忙她都會抽空輔導我寫作業。她對我沒有宏大的職業期待,只希望我健康長大,好好做人。出事前一個多月,剛好是我十歲生日,她專門在飯店給我擺宴席,那也是我這輩子唯一一次過生日。
一開始,我年紀小,總覺得媽媽只是出去玩了,過年的時候,才真切感覺到身邊少了一個人。之後的一兩年裡,我常常在外流浪,睡大橋下、工地水泥管裡,餓了隨便找點吃的,下雨就躲在管道裡。我應該走過了瀘州大多數街道,就是那樣漫無目的走著,想要找到母親。
我媽媽當年沒給我留下什麼東西,只給我留了一張八歲時的合照。我找人用照片做AI復原影像,樣貌大體相似,但少了她身上那種樸素的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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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轉向——
在大街上走,總想著在路上能偶遇媽媽
媽媽還在時,我性格開朗活潑,成績很好,還給我提供了殷實的生活,那時候別人零用錢只有一兩毛,我隨便就能有幾十塊。媽媽失蹤之後,我不僅成了「街上的流浪漢」,性格也徹底變了,變得沉默寡言,什麼心事都沒再和任何人說。
小學時,我還在瀘州,跟著舅舅、大姨、二姨生活,因為我總是不告而別流浪,家人都找不到我。國中時,我被帶到爸爸身邊,但從父母分開,到母親消失,我內心十分抵觸他,依舊經常離家出走,因為根本沒有地域的概念,仍然在大街上走,總想著在路上能偶遇媽媽,這是我尋找媽媽的方式。
成年之後,才是我最痛苦的時刻。小時候不懂難過,不懂分別,長大外出打工、創業處處碰壁,成家生了孩子,看到別人有母親關心、幫忙照料家事,我心裡空空的,所有委屈和難處只能自己憋著,沒人可以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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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心裡其實怨恨父親,後來自己也成了父親,慢慢理解了他。這些年,他不僅一直默默支持我追查案子,願意砸鍋賣鐵幫我為母親討公道,還支持我生活工作中的任何決定,一天打兩份工,為我提供更好的生活,我好像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覺,我們父子之間的隔閡也慢慢化解。
確認母親遺骸後,家中長輩原本打算將她安葬在四川,父親卻提議帶回浙江。他考慮到大姨、二姨都已是六、七十歲高齡,幾十年後無人照看墓地;而我和孩子長期定居浙江,往後可以常年祭拜、陪伴母親。最終我們一家人自駕,將母親骨灰帶回浙江安葬,一位七十多歲、身體抱恙的母親老閨蜜,一路隨行送別,陪母親走完最後一程。
墓地是父親挑選的,特意修了雙人合葬墓,打算自己百年之後與母親合葬,彌補當年分開的遺憾。下葬前一晚,舅舅陪我通宵守靈,兩人哭了一整夜。舅舅沒讀過書,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當年是母親帶著他一起做生意,母親出事之後他拼盡全力四處尋找,二十八年沒能找到人,心中滿是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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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平講到母親在樓頂被風吹日曬28年哭了。
這一年多來,我和父親辭掉了在浙江的工作,專心回到瀘州處理這件事,所有事情都為我媽媽的案子讓步。
我自始至終只有一個訴求,不和犯罪嫌疑人談任何經濟賠償,唯一心願就是殺人償命,希望兩名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還我母親一個公道。無論過程多麼煎熬,哪怕耗費數年光陰,我也一定要等到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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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我依舊無法釋懷,為何當年她們僅僅為了四萬塊錢(約新台幣19萬),就能痛下殺手。就算沒錢還錢,跟我媽媽好好說一句緩一緩,以我媽媽心軟、善良的性子,絕對不會逼迫她們;就算不想還錢,直接遠走他鄉消失就行,完全沒必要做這麼殘忍的事。
之前,開庭前會議,他們全程不敢抬頭看我。之前,警方帶他們回商場指認現場,他們跪在花壇前磕頭懺悔,那一跪換不回我媽媽的命,彌補不了我二十八年流浪、思念、煎熬的日子。

改造過的事發商場樓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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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清楚,現在滿心仇恨,一定不是我媽媽想看到的樣子,她當年只盼著我平安順遂、好好生活。這件事橫在我心裡二十八年,一天不公正判決下來,我就一天沒辦法放下心結,不然我這輩子都沒法安心過日子。
等待開庭的這段空閒日子,我時常獨自走在瀘州老街。這座城市變化巨大,但所有兒時和母親一同去過的地方,我都能精準找到。每次路過公交商場,過往和母親相伴、守店生活的回憶就全部湧上心頭。
對於本次一審開庭,我唯一的準備就是做好心理建設。庭審過程如何我並不在意,我唯一看重的,是最終能告慰母親的判決結果。
資料來源:今日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