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變成詛咒!寵孫阿公「給15歲孫500萬」 爸爸1句話「美好家庭全毀了」

劉韋廷律師指出,真正的問題來源其實是那位爺爺,許多長輩誤以為「現在就給就是愛的表現」,卻沒有建立妥善的管理制度。當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突然承接巨額財產,而父母與祖父母之間又缺乏事前溝通與管理機制,這筆錢就會變成信任與權力的角力戰場,最終失去的不只是金錢,更是珍貴的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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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韋廷建議,法律早已提供更成熟的做法,如果希望孫子在25歲才能動用,可以透過「信託」機制設計;如果希望在特定條件下才給付,可以用「保險」方式安排;甚至能在遺囑中設定明確的時間點與管理人。讓資產「晚一點給」,在孫子25歲或30歲時才取得這筆遺產,反而是更高明的愛。他強調,真正的傳承不是衝動地把錢交出去,而是透過成熟的規劃把家庭留住,在制度裡安放情感,傳承才不會變成對簿公堂的悲劇。


血緣親情卻因金錢翻臉,更遑論是爺爺的良善初衷,不勝唏噓⋯⋯。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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