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8次逃不過!女子遭尪「重砸丟懸崖慘亡」 公婆竟逼「孫子做一事」人神共憤
9月1日上午,陝西咸陽「男子將妻子打至昏迷後扔下土崖致死」案,在永壽縣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庭審持續約一個小時,法院未當庭宣判。
被害人的哥哥長孫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次開庭是因為出現了妹妹曾長期遭受家暴的新證據,包括她朋友的證詞、手機中被恢復的聊天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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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屬的訴求從未變過:「我們不要任何賠償,也不會出具和解書。我們的訴求一直不會變,就是希望判決兇手死刑立即執行。」
為了活命,她先後換了八次住所,起訴了兩次離婚,法院卻駁回了她的離婚請求。她沒跑掉,也沒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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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案發後,男方家屬拿兩個孩子當籌碼,反覆向女方家人施壓,逼他們簽和解書。
頭被砸裂,胸腹全傷,人還活著就被扔下了土崖
苗苗1993年出生,2015年經人介紹與同鄉張某結婚,婚後生下兩個兒子,案發時一個8歲、一個6歲。
外人眼裡,這就是關中平原上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農村家庭。但這段婚姻早就被暴力啃食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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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苗苗哥哥向媒體透露,妹妹從婚後就開始遭受家暴,拳打腳踢是常態。
為了躲開這種日子,苗苗前前後後換了差不多8處住所,從永壽縣到咸陽市,搬了一次又一次,但無論搬到哪,張某總能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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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張某持刀施暴,手段之殘忍讓苗苗的哥哥「難以啟齒」。劫後餘生的苗苗告訴親友和當地警察:「再不跑,自己死了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但沒人當真,身邊還有人勸她——再怎麼說,對方也不至於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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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苗苗第一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過調解後她撤訴了——放不下兩個孩子。同年11月,她下定決心再次起訴。
在離婚訴訟證據中,有一張與張某的聊天記錄截圖,對方稱「打你是我的錯」、「我現在真的知錯了」。證據中還有兩張苗苗被毆打後身上的傷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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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需照顧未成年子女」為由,駁回了她的離婚請求。
僅僅13天後,2024年12月24日清晨8點,張某獨自駕車從永壽縣趕到苗苗在咸陽的租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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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起訴書記載,兩人因婚姻問題發生爭執,張某多次搧打苗苗臉部、拳擊其頭部。
苗苗被打倒在地後,張某仍未停手,用腳反覆踩踏她的頭部,抓住她的頭撞擊路邊長方體水泥石墩。

苗苗身高不到160、體重僅40幾公斤,在成年男性的暴力面前毫無反抗之力,很快就徹底失去了意識。
苗苗昏迷後,張某沒有撥打急救電話。他把頭部大量出血的苗苗放在車輛後排,駕車離開。路上他聯絡大姐送來紗布和酒精,大姐到場後堅持送醫。

醫生檢查後明確告知:病人瞳孔已擴散、傷情危重,必須立刻轉三甲醫院。但張某拒絕轉院,執意要自行處理。
三姐也多次要求就醫,張某均未同意。回到家中後,張某發現苗苗已無呼吸、脈搏和心跳,手指冰涼發青,便誤認為苗苗已經死亡。

隨後,他駕車將苗苗扔下了十幾公尺高的麻院溝土崖。
屍檢報告顯示,苗苗真正死亡的原因是高墜導致的頭部、胸腹部多臟器損傷。也就是說,被扔下土崖的時候,人實際上還活著。

公婆拿孫子當籌碼,逼簽和解書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張某家人的操作讓被害人家屬更加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