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桃園女立委慘了!被抓到「受大陸資助參選」遭判刑入獄
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後,一審法院僅認定她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8月有期徒刑,至於檢方主張的《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等重罪則全數判無罪。但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後,馬治薇在庭上大喊冤枉,強調自己是遭到民進黨政府打壓的無辜者。她的辯護律師更在開庭後直接向總統賴清德喊話,痛批當政府刻意挑起兩岸對立,人民只能面臨戰爭與武統的風險,嚴正警告執政黨不該透過政治黑手操控司法,讓司法淪為整肅異己的工具。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
去年10月,高等法院做出改判,認定馬治薇確實收受來自大陸的105萬元資金參與立委選舉,違反《反滲透法》中「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參選」的規定,因此改判有期徒刑2年8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23日遭駁回上訴確定,馬治薇即將入監服刑。